聖靈內住的工作 25 之 12 (黃宜河弟兄 分享資料)

每日早晨接受來自高雄市召會, 黃宜河弟兄餵養所提供的靈修資料, 張貼在這裡一同紀念、思考主的話.

二四 使我們活聖靈中的喜樂

  1. 經節

羅馬十四章十七節說,『神的國不在於吃喝,乃在於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。』

  1. 啟示

神的國乃是神掌權的範圍,使祂能彰顯祂的榮耀,以完成祂的定旨,所注重的不在於喫喝,乃在於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。我們如果對人、對事並對神,都是義的、對的、正的,我們和人並和神的關係,必定是和平的。如此,我們就能在聖靈裏,特別是在神面前有喜樂。這樣,我們也就被喜樂和聖靈所充滿,(徒十三52,)活出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,就是神國的實際。

  1. 應用

本節的話,照本章的上下文,是為著我們接納信徒而寫的。如果我們照著使徒在本章所指示的接納信徒,我們對所接納的人,就是對的、正的、和他們有和平的,因此也就能在聖靈裏喜樂,證明我們是活在神國的實際中,受神的管治;否則,我們對所不肯接納的人,就是不對、不正的,也就和他失去了和平,而不能在神面前有聖靈中的喜樂,證明我們不是在神的國裏服神權柄的。 因為聖靈是喜樂的靈,我們就應當天天在正確的接納人上活出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。

  1. 詩歌 262: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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