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早晨接受來自 高雄市召會, 黃宜河弟兄餵養所提供的靈修資料, 張貼在這裡一同紀念、思考主的話.
四九 在我們的良心裡作見證
1. 經節
羅馬九章一節 保羅說,『我在基督裡說真話,並不說謊,有我的良心在聖靈裡同我作見證。』
2. 啟示
本節證明良心是人靈的一部分。我們已經看見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。(八16。)然而本節告訴我們,我們的良心在聖靈裡作見證。所以,因著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,我們的良心與聖靈同證,我們的良心就必定是我們靈的一部分。
3. 應用
當我們享受與三一神的交通時,我們的良心常常印證我們的立場,並且那靈在我們的良心裡見證我們的立場。然而,情形也可能相反。我們若作錯事或在錯的立場上,那靈在我們的良心裡就會向我們作反面的見證。那靈在我們良心裡正面和反面的見證,都是聖靈在我們享受神聖的交通中所有的工作。
4. 詩歌 537:6
在人靈裡也有三部:
交通、直覺以及良心;
藉此人能與神交通,
也能敬拜並接受神。